工程为饵 骗走28万元 想发“歪财”的诈骗者一审领刑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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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0:2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利用私刻公章、伪造合同等手段诈骗工程款280000元,令人吃惊的是这名诈骗犯只有小学文化。9月2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蓝贵平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蓝贵平系重庆江津市人,住清镇市曹家井。今年2月,他听说贵州高速路开发总公司要对三穗至凯里高速公路进行招标,便开始打起了“歪”主意。在经过一番缜密思考以后,蓝贵平决定铤而走险,找人私刻了一枚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的公章,并伪造了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中标通知书和一整套假合同。 在与来自广东省电白县黄岭镇的农民李某取得联系后,2003年2月15日,蓝贵平携带事先私刻好的公章和伪造好的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中标通知书和一整套假合同与李某商谈签订转包合同事宜。在商谈过程中,蓝贵平自称已获得了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的中标通知,已取得了三穗至凯里路段的高速公路开发权,表示愿意将三穗至凯里高速公路第九合同段部分工程承包给李某的开发权。李某信以为真,当即表示愿意支付工程保证金280000元。 据公安机关查实:蓝贵平在骗得这笔款项以后,将钱用于还帐等开支,致使赃款无法追回。 (郑友荣 何先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