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挥斧头妻子泼汽油 红花岗一对夫妻暴力抗法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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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0:2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9月2日,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对暴力抗法的陈兴国、王兰英夫妇进行一审宣判,挥舞斧头砍伤执法人员,并将汽油淋在房间内扬言与执法人员同归于尽的夫妻俩因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缓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3月,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在受理一起拆迁合同纠纷案后,原告遵义丝织厂破产清算组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被告王兰英搬出该厂职工共有住房及附属搭建房。3月13日,红花岗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并于次日送达给王兰英本人。然而,该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王兰英拒不履行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原告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17日,红花岗区法院向王兰英送达执行通知书,王仍拒绝搬迁。4月26日,法院执行人员在依法强制执行过程中,被告陈兴国手持斧头向执法人员挥舞乱砍,致使一名工作人员受伤;王兰英拎着一桶汽油浇在屋内,手拿着打火机扬言谁敢动一草一木,就同归于尽。由于对方恶意阻挠,当天的执行被迫中断。 (陈晓伟 唐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