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是外地民工(时报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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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0:5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法律援助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这一举措的社会影响和意义不言自明,就条例的名称来说,稍明事理的人都可以琢磨出子丑寅卯来。然而,面对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的首位求助者,我们似乎有话却说不出来。因为他的遭遇和求助要求,已远远超过法律援助条例本身所具有的影响或意义。 为什么会是外地人?又为什么会是民工? 这是记者字里行间留给读者最大的疑问。 曾几何时,民工在城市里已成为那些不辞辛苦顶着日头四处送水、加班加点在民企车间里埋头苦干者的代名词。他们常常怀着很朴素的目的,从乡下来到都市,可能只是想让孩子吃得好些、穿得好点,让自己的孩子有学上。所以,他们乐意干累活、干苦活。缘于此,夏天的他们常常会有一股强烈的汗味,正是这种劳作的汗味,让很多市民不愿与他们多打交道。最后,他们只能揣着自己的理想在城市边缘特立独行。所以,他们的利益成了城市里不被关注的群体利益之一。 由于受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以及排外思想的影响,所以外地人常常要比本地人更多付出才能成功,更何况是从穿街走巷开始的一个外地民工。这就是他们需要援助,特别是法律援助的理由。今天是法律援助条例施行的第3天,不知援助中心接待了多少求助者。在这些求助者心中,法律条文是他们最后的天平,法律援助是他们最后的力量。在这一点上,城市的良心不允许他们再次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