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暂不起诉——失足少女重获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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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0:5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一个曾受过心理创伤的花季少女,因无法接受好友对自己的“背叛”,而产生报复念头,将对方的手机偷走。南京秦淮区检察院对该少女作出暂缓不起诉的决定,使她抛开了往日的阴霾。昨天,该少女怀揣着西安翻译学院的录取通知书,踏上了远去的列车。 今年16岁的余露(化名)曾是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在她13岁那年,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异,这给余露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阴影和创伤。后余露随母亲改嫁,性格从此变得内向、孤僻,并开始用仇视的目光看待这个世界。15岁那年,余露离家出走,住在好友李敏(化名)家,李敏及其家人一直对余露非常关心。一天,余露和李敏为小事发生了争执,事后余露觉得无法接受好友对自己的“背叛”,遂产生了报复的念头。去年12月的一天,余露趁李敏不注意,将其一部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偷走后逃离。 案发后,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侦查,余露退赔了全部赃款。秦淮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暂缓对余露的起诉,同时下达了“社会公益劳动服务令”,指定她在码头社区进行社会公益劳动40个小时。在规定的期限内,余露认真完成了规定的公益劳动,并在帮教员的帮教下,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转变。她十分珍惜检察机关给她的机会,抓紧一切时间努力学习,并如愿以偿地考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西安翻译学院。 本报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王红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