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炸伤眼消费者获赔2.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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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1:5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小鹤通讯员秦雪明)餐桌上的啤酒瓶突然爆炸,致使消费者身体三处严重受伤,经过住院治疗半个月后,消费者受伤的右眼视力降到了0.2,且无法矫正。苏州吴中区消协在了解情况后,经过近二个月的调解最终为消费者争取到2.4万元的赔款。 据了解,从连云港来苏承包蔬菜田的张某,2003年7月4日在越溪菜场卖完菜后,顺便在菜场东侧一爿小店购买了浙江德清之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上海”牌啤酒一箱,放在马自达上带回临时居住的菜棚。将近中午,张某拿出一瓶该啤酒,正准备开启瓶盖时,啤酒瓶却突然爆炸了。飞起的碎玻璃将张某左手皮肤、右眼角膜、右眼睑炸伤,血流不止,被亲属急送横塘医院后再转苏州附二院住院治疗了半个月,张某花去了医疗费三千元。虽然张某经过治疗后康复出院了,但其右眼的视力却将到了0.2,且不能矫正,其左眼视力则为1.0。 7月11日上午,张某亲属到吴中区消协越溪投诉站进行了投诉,请求消协为其主持公道。经消协协调,浙江德清之江酒业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给了张某人身伤害所涉及的费用总计人民币2.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