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共同体内的监督有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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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1:5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黄波 法院与法官夫人签订《干警八小时外家属监督责任书》,核心内容是对法官八小时外的“三圈”,即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进行监督,这是重庆市忠县法院掀起的一场“夫人革命”,而且市高院已经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忠县经验。 笔者读了相关报道,真有点大惑不解:先不论这场“夫人革命”有无法理的依据,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是,一个家庭的夫、妇同属一个利益共同体,这种利益共同体内的监督有效吗?据报道,忠县法院之所以要进行“夫人革命”,是受了某位法官家属的刺激:该法官经常涉足色情场所并因酒后猥亵妇女被抓,家属找到院领导质问“你们有没有办法管好下属”?于是法院决定和法官家属签订一份“监督责任书”。应该承认,让法官家属来监督丈夫,在某些方面的确是有用的,因为任何一个做妻子的都难以容忍丈夫涉足色情场所。所以,在这点上,我相信忠县法院的法官们的确受到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媒体报道中也证明了这一点,然而“监督责任书”中另一些内容,如要求夫人们管住法官们的嘴,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事;管住法官们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等等,利益共同体内的监督还会这么动真格、这么雷厉风行么?我无权怀疑忠县法院法官家属的道德素养,实质上这也并不是个道德问题,“利益共同体内很难产生有效的监督”,这只是一个常识而已。 从记者报道看,“夫人革命”似乎颇有雷声大雨点小之势,忠县法院2月份收集了60份监督联系卡,其中大多数只简单地填了“本月无违法违纪行为”,一些卡上只填了一个“无”字,甚至有的卡上除了一个签名便是一片空白。对此,一位法官夫人的解读堪称一言中的:夫人们对(除酗酒、包二奶以外的)其他监督内容不感兴趣,甚至有抵触情绪。其实有抵触情绪是正常的,它反映出了人性的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