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每年造成中国GDP损失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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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2:14 华声报 |
华声报讯:据新华网消息,中国每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在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加上间接损失达2000多亿元人民币,约占GDP(国民生产总值)的2.5%。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9月2日在中国部分市(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上说,中国社会生产力落后,安全生产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缩短中国安全生产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差距,使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工矿企业事故总量逐年下降,以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他认为,目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依然严峻。其中,特大事故明显减少,2000年平均2天发生一起特大事故,今年前8个月平均3天一起;以往中国煤矿每年死亡近万人,2002年在煤炭产量大幅增长的背景下,死亡人数下降到6557人;在近几年安全统计工作不断加强,数据准确性提高的情况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增幅逐年下降。 王显政透露,由于中国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伤亡总量居高不下,全国平均每天有380多人丧生于各类事故,事故大省的死亡人数增幅超过了经济增幅;特大事故仍不能有效控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5起,主要集中在煤矿和道路交通;职业危害相当突出,每年新发生尘肺病患者大体1万例以上,每年因此死亡5000人左右。 据悉,为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来自中国58个市(地)的副市长等领导2日会聚国家行政学院,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这是中国首次对市(地)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集中培训。这些领导来自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及中小企业发达的市(地),肩负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职责。为期10天的这次培训,主要内容是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