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更有“马路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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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2:15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即日起,马路上凡是有工地的地方,都要有告示,告知行人这里正在做什么?谁在做?做到什么时候结束等,让行人充分享有知情权。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近日向市政、公路行业有关单位发出通知,规定:凡在本市道路、公路范围(规划红线)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设施大中修、改建(包括重点养护)项目、大型掘路项目,在建设中,要实行“文明施工告示”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醒目位置,亮出规定规格的白底蓝字文明施工告示牌。 “告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投资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及本标段施工范围,竣工日期,交通组织,出入口通道、人行便道、车行便道设置情况、标准要求,以及道路翻交日期等。 市政局规定,“告示”必须说明在施工现场分隔设施的设置、周边道路的养护、工地临时排水措施的落实,以及土方、泥浆的处置、施工区域周边道路的保洁、噪声、扬尘的控制、夜间施工情况等。还要公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公司)、总承包单位投诉受理地点、电话等。 据悉,“文明施工告示”制度将作为文明施工内容之一,纳入文明工地考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