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新论:应该还户籍制度本来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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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0:34 人民网 |
从2004年1月1日起,湖北省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规定,将湖北居民的户口统称为“湖北居民户口”。这是湖北省政府批准的湖北省公安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中传出的信息。根据这个意见,省会城市武汉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及综合承受能力,在2006年前逐步放开该市户口限制,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投资达到一定的规模,均可申请武汉市户口。(见《武汉晨报》2003年8月27日报道) 对这一制度改革,有人击节赞赏,有人疑虑重重。赞赏者认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实现了公民人格上的平等,体现了人文关怀。反对者认为取消农业户口,会不会给城市的发展带来问题?会不会引发社会危机? 其实,这些议论都是对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缺乏了解所致。户籍制度是我国身份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只是公民的居住证明而已,其本身并没有包含太多的信息。只不过在政府部门几十年的社会管理中,逐渐地依托户籍制度,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管理制度,并且按照这些不合理的制度建立了一系列不公正的社会管理模式,才导致具有中性意义的户籍制度备受公众的指责。例如,在政治制度中,我国规定城乡居民按照不同的人数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就使得农业人口比非农业人口参与政治活动的机会要小。在社会制度方面,我国虽然允许人口自由流动,但对农业人口向城市流动作出了许多限制性的规定,致使农业人口向非农业方向发展面临极大的阻力。不少农民工在就业、劳保、社会公共资源的享用方面受到严重的歧视,他们的子女在教育、居住等方面也面临许多不公正的对待。在经济方面,对农业人口不合理的安排更是比比皆是,工农业产品之间的剪刀差使得农民兄弟备受盘剥,而强加在农民身上的许多不合理的税费则使农民不堪重负。正因为如此,一些农民千方百计地改变自己的户口性质,从农业人口变为非农业人口。而这样做不但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而且还助长了户籍管理中的腐败现象。 取消二元户籍管理制度,无疑是打破城乡二元治理结构的根本举措。但是,如果依附在传统户籍管理制度上的其他制度不修改,如果根植于传统户籍管理制度之上的陈腐观念不改变,围绕着新的户籍管理制度还会出现其他不合理的规定。事实上,在新公布的户籍改革意见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不合理制度的尾巴。 从根本上说,取消农业户口是实现宪法上公民权利的回归,是满足公民自由迁徙需要的重要保证。如果在取消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同时,又为农民进城设置一些障碍,那么公民的权利仍然没有落到实处,伴随着公民的自由迁徙仍然会衍生出许多不合理的交易,表面上看起来渐进可行的制度,实际上会给农民带来更多的伤害。取消农业户口应当是无条件的,而不应当是有选择的,因为这是公民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限制或剥夺。 一些人对大批农民进城深感忧虑,他们对农民兄弟的素质非常不放心,害怕他们引起城市社会治安的混乱,害怕他们占用了自己享用的公共资源,害怕他们带来疾病,瘟疫,害怕他们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一句话,害怕他们分享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这是非常错误的观念。首先,城市的公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昔日的农民兄弟作为中国公民也有权利享用这些资源。其次,大量人口进城,可能会加重城市人口的拥挤现象,产生一些社会矛盾,但这是改革带来的阵痛,理应由社会共同分担。最后,人口的自由流动确实会给政府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但这不能成为留恋昔日不合理制度的理由。只有改变观念,调整管理思路,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户籍制度应该还原其本来的面目,不应该承受附加其上的不合理制度所带来的指责。政府部门也不应该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之名,保留甚至强化依附在户籍管理制度之上的不合理规定。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应该一步到位,应该全国一盘棋,不应该出现湖北户口或其他户口。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