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产权证有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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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6:1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市民刘先生两年前用贷款购买了市南区的一套商品房,并向银行申请了5年期的住房按揭贷款。在提前还清了银行按揭贷款后,他向开发商交纳了一定数额的产权代办费,要求代办产权。但开发单位日前答复,由于缺少前期的一些开发手续,无法为他的房屋办理产权。 刘先生非常着急,他向本报楼宇热线来电咨询,作为开发单位在应在多长时间内办理完毕产权,具体有哪些法律依据? 其实,据法律界的有关人士解释,在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如果购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产权办理时限的,业主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90天内办理产权证;如果因开发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不能如期办理产权的,应当按照同期银行贷款逾期利息支付违约金,也就是每天支付已付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据了解,这项规定适用于1995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房屋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