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亩“豪宅”用地何去何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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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7:4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8月19日,南京市江宁区向外界宣布,将拿出约900亩的土地,用于建造别墅。然而“不巧”的是,距此仅半月,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我国今后将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加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这无疑令江宁区有关部门陷入了骑虎难下的尴尬境地。 据了解,在国务院的这个《通知》中,对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方面特别强调,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高档商品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划分标准;对高档、大户型商品住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此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量,或暂停审批此类项目。如果江宁区900亩别墅开发计划与《通知》相抵触,势必面临喊“停”的境地,而放弃开发计划,无疑让有关方面深感惋惜。 据了解,此次江宁区拿出七块共86万余平方米土地接受竞拍报名,其中有三块共计60.4734万平方米的土地(相当于900亩),将用于别墅开发。9月11日,这七块土地将正式竞价出让。据了解,这七块土地中有两块位于上坊镇横山水库东南侧,面积为40万平方米(600亩)和14.7574万平方米(221.4亩),最大容积率仅为0.2,建筑层数限为1至2层,因此只能建成密度低于10%的别墅。另外一块别墅用地位于汤山古泉村。这七块土地底价最低的为16万元/亩,最高的为30万元/亩。上坊镇的两块别墅用地均为20万元/亩。 江宁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称,江宁区的确要拿出这部分土地用于别墅开发,目前仍在进行竞价出让前的准备工作。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国务院的相关通知会否影响别墅开发计划,暂时还不好表态。当记者问,如果这900亩土地开发与国务院的《通知》相抵触,江宁区会否取消这一计划?这位工作人员称,这需要研究。 随后,记者与南京市规划局进行了联系,一位负责人就此表态,江宁区的900亩土地用于别墅开发的计划,如果与国务院的《通知》相抵触,肯定是要取消的。但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江宁区的别墅开发计划是否属于碰到“高压线”,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江苏省社科联经济学家单先生指出,规划部门首先应该对照《通知》精神作出明确表态,如果江宁区这900亩土地与《通知》精神相抵触,就应当坚决取消别墅开发计划。单先生说,房地产开发占到了江宁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左右,江宁拥有许多高档住宅区,其中不乏“空城”,真正入住满员的并不多,这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并无多大意义。地方政府应当把眼光放远一点,不要一味地盖所谓的高档住宅,毕竟普通百姓的购买承受力是有限的。地方政府应该多开发一些普通商品房,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否则,不但地方经济得不到提高,反而会留下更多的“后遗症”。 本报记者 应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