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取消经济适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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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8:44 南方都市报 |
视点·关注“经济适用房”政策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建设部部长在1日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说,有的城市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部分高收入者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个别人甚至以投资获利为目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他强调,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不允许高收入者购买。 可以看到,禁止高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房操作起来难度非常大,而且经济适用房又不能适应低收入家庭的多样化需要,并且还容易滋生腐败,可否干脆取消经济适用房,改用货币直接补贴低收入家庭,让房产市场完全市场化呢? 由政府对城市中无房低收入家庭进行调查,对这些家庭购房时实行一次性货币补贴。这样做能使城市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实实在在得到实惠,使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改善居住环境;房产市场从此就没有了双轨制,房产全部市场化运作,房产市场就能够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健康发展,最大可能地杜绝暗箱操作,杜绝腐败。 经济适用房是特定阶段政府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采取的一项临时性过渡,系关社会公平,是对社会资源再分配的一种补救措施。但本是短期行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现在都快成了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年年都建经济适用房,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许多还是没房住,这其中制度创新的滞后占很大因素,我们希望政府正视目前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早日拿出解决方案。武志兰(江苏 职员)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