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在中国从“强制”改为“鼓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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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8:45 华声报 |
华声报讯:中国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9月3日就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婚前医学检查是否重要等问题回答了媒体提问,卫生部的观点是本着对己对人对后代负责的态度,鼓励公民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同一天,中国卫生部在官方网站上以“卫生部鼓励公民做好婚前医学检查”为题,表明了对结婚登记时是否必须婚检的态度。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说,条例不再强制规定婚前检查,而是把是否做婚前医学检查的权利交给了当事人,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前医学检查不重要,并非是取消了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是法律肯定和倡导的,但其方式是通过健康教育,引导公民知情选择,而不是强制执行,应该说这是一种进步。 该发言人介绍说,婚前医学检查既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的检查,也包括婚前卫生指导和咨询。卫生部希望和劝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本着对对方、家庭和后代负责的态度,把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检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根据检查结果,客观、理智了解彼此的健康状况,共同为婚姻家庭承担责任。 中国国家卫生部要求有关医疗保健机构转变观念,通过加大对婚检的宣传力度,使公民认识到婚检是自我健康保护的需要,是未来家庭健康的需要,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同时,提供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注重对受检个人隐私的保护,消除人们对婚检的畏惧及不必要的顾虑,促使婚检逐渐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 新闻发言人表示,卫生部希望婚姻登记机构根据婚姻法的要求,对结婚当事人是否“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采取必要手段进行询问,避免由此造成婚姻纠纷,切实保护结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1986年,中国国家民政部、卫生部共同下发文件对婚前保健工作进行具体规定。经多年努力,全国的婚前医学检查率达64%左右。其中,北京、上海、浙江、辽宁等地的婚检率达90%以上,山东、天津、福建、河北等地的婚检率也都在80%以上。 2000年到2002年中国婚检的疾病检出率分别是8.1%、9.1%和9.29%。主要是以生殖系统和传染性疾病为主,性传播疾病检出率逐年上升。这意味着每10对新人中就有一对因健康原因不宜结婚、不宜生育或在本人知情下采取医学措施后做出选择等。 婚检为保护新婚人群以及后代健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每年中国婚前检查的男女青年中可发现近3%的人患有性病、肝炎、严重遗传病等各种疾病。通过婚前医学检查,很多人检查出疾患后及时治疗,既保护了自身也保护了对方的健康,对后代也有利。同时,卫生部提供的数据表明,如能及时向新婚男女宣传有关生育健康的知识,则每年可减少因营养不良、慢性疾病、职业环境污染、急性感染而造成的20万起自然流产。 当前中国遏制性病、艾滋病蔓延的形势严峻,国务院转发的2001年到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中,提出了防治性病、艾滋病的指标,要求到2010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婚检已经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