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类律师行业广告属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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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0:01 生活时报 |
北京市律师协会日前公布了近年检查中发现的三类典型违规律师行业广告。广告中出现私人手机号、承诺“先打官司后收钱”、“败诉全额退款”、自称“原检察官”都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加以禁止。 根据条例规定,律师事务所是惟一的广告主体,律师个人不得做广告,广告内容不得包含关于办案结果的承诺性内容,不得包含不收费或减低收费的内容,律师所执业广告中更不能明示或暗示与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有特殊关系等等。据了解,北京律协将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律师事务所给予警告、内部通报、公开通报等纪律处分,并对典型案例给予曝光。同时,律协正在编辑《北京市律师事务所黄页》,届时免费向各机关、企业和个人发放。稿件来源:生活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