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区法院做出5项承诺以百姓满意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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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5:26 锦州晚报 |
本报讯 (李飞 记者侯晓非)围绕“公正与效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昨日,凌河区法院向社会做出5项公开承诺。 该院承诺:严禁工作人员接受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宴请、礼物及参加由他们支付费用的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向当事人及代理人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各种费用;严禁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禁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或干涉他人办案;严禁在接待当事人及来访群众时,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的态度;严禁斥责、侮辱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严禁在工作日、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在办案过程中偏袒一方,故意办错案、造假案,严禁违法超审限,坚决杜绝久拖不决、久执不结的案件。 该院负责人还表示,一旦发现有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该院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