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映指出依法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3:36 山西日报 |
本报9月4日讯(记者李强)今天下午,正在山西视察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在并座谈。他强调,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积极进行监督,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坚持依法治业,依法兴业,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茂林参加座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纪馨芳主持座谈会,并简要介绍了山西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省人大机关机构设置情况。李铁映听取汇报后指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是贯穿建筑法的一条主线,更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建筑业是人造自然,即第二自然,是人类活动的载体、场所,这个载体的好坏,影响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建筑不好,会造成巨大浪费,而且会直接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李铁映说,建筑法是具有特殊性的一部重要法律,是建筑业的根本大法。自1998年3月实施以来,我国第一次使建筑业走上了依法治业、依法兴业的法制轨道,保证了建筑业的秩序及其兴旺发达。 李铁映指出,实施建筑法要从多个角度考虑社会的重大影响和利益。因为它不仅规范秩序,防止质量方面的问题,保证建筑业健康发展,还是建筑行业多个主体利益的保障。一切违法的建筑行业既侵害这些主体利益,还埋下了定时炸弹,必然造成建筑物质量方面的问题。希望三晋大地上的建筑物越来越可靠,越来越美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军、杜五安、张铭、谢克昌、赵劲夫,秘书长孙秉晨出席座谈会。 李铁映一行是今天早上抵并的。上午,李铁映还亲切会见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李双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郭凤莲,中国作协副主席、省文联副主席张平,国家一级演员谢涛等。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