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省2003—2007年立法规划项目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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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4:5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法制工作委员会从省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中,筛选编制了《安徽省2003———2007年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了使我省地方立法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全省人民的愿望,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安徽省2003———2007年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意见。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既可以从中选出认为需要立法的项目,也可以提出新的建议项目;既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提出。总数量请控制在40件以内。 征集意见的截止时间:2003年9月25日。请将意见来信来电告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30022,传真电话0551———3608504)。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0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