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市环境整治考评办法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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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5:30 济南日报 |
本报讯 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已出台了2003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评办法。 本次考评将采用千分制,分为基础指标(200分)和现场考核指标(800分)两部分。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万人拥有公交车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集中供热普及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年空气质量Ⅱ级以上所占比例以及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等10项指标;现场考核指标包括城市综合管理、城市规划执法、环境卫生、沿街建筑容貌、户外广告、道路占用和挖掘、城市绿化、住宅小区、城市出入口、地质地貌景观和风景名胜区、交通管理、水环境和水体景观、大气质量、灯亮工程、组织领导等15项指标。(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