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同居不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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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6:15 环球时报 |
杨檬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北京鳏寡老人不再忍受独身生活,而是重新找个老伴陪伴自己度过余生。然而,很多老年人告别单身生活的方式不是通过结婚,而仅仅是搬到一起住。地方老年人协会副会长伊米(音译)女士说:“对很多老人来说,如果直接步入婚姻殿堂,会引起很多问题,如家庭财产纠纷。一些子女也不愿意因为他们的父母再婚而重新分配遗产。”事实上,不少二次婚姻都是因为这个原因而以失败告终的。 62岁的老李和第二任妻子曾女士婚前各有自己的房子。结婚后,他们决定住到曾女士那里。后来曾女士的孙女到日本学习急需钱,她就把老李的房子卖掉了,因为老李当时出差在外,曾女士事先没有得到他的同意。这一举动让老李的孩子们勃然大怒,他们坚持让老李把房子要回来。老李也不太高兴,这么大的事情,妻子竟然没和他商量就擅自做了决定。在强大的压力下,曾女士只好还钱。她感到非常伤心,老李站到了孩子那边。最后,她提出离婚,让老李搬出她的家。本来一个幸福的再婚家庭就这样不幸地解体了。 对此,伊米女士说:“希望晚年再婚的老人通常会遭到来自子女的强烈反对,嫉妒和争吵在所难免。老人们也不希望因为晚年婚姻而引发家庭冲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的至关重要和“割不断的血脉”的观念深入人心,老人们绝对不想失去孩子们对他们的爱和关心。 令人惊讶的是,在相对保守的中国社会,人们宁可容忍老人同居也不愿接受他们再婚。中国门户网站曾就此做了一次民意调查,结果4000多名被调查者中竟然有90%的人都赞同这种做法。一些法律专家对此不无担忧,他们认为,即使黄昏恋也应该以婚姻的形式合法化。只有这样,老年人的权益才能受到保护,因为同居者的共同财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再婚夫妻有一方去世,失去伴侣的老人会非常难过,更令他(她)难过的是他(她)根本不会得到对方子女的承认。不管他(她)对再婚老伴生前如何无微不至,也不会因此改变对方子女对他(她)的态度。 因此,婚姻的法律保障是必不可少的。伊米女士说:“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我建议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女士,在享受黄昏恋的幸福前,应该冷静地考虑一下抛弃法律保护的后果。此外,赢得子女的支持也会使这类问题更容易解决。” (摘自8月31日新加坡《海峡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