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3亿元增值税发票 我省最大涉税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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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6:40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虚开增值税发票总金额近3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100多万元。我省最大的一起涉税案于9月2日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杨长根、赵向东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0年12月,广东潮阳人林炳幼(另案处理)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暴利,在杨长根的协助下,以虚假手段在南昌市注册成立了安得利公司。林炳幼自任公司法人代表,林炳幼、杨长根、张萍三人为股东。在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为了应付当地税务机关检查,安得利公司聘用南昌人赵向东为会计,向税务部门领购了电脑版江西增值税专用发票590份。 2000年12月到2001年4月期间,在三名股东的指使下,赵向东先后向全国171家企业虚开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444份,总金额达2.9亿多元,虚开税款共计4300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100余万元。 为掩盖罪行,林炳幼指使赵向东以伪造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抵扣税款4200余万元。2001年4月9日,林炳幼在广东案发被捕,南昌国税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安得利公司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系伪造,这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得以浮出水面。 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为,杨长根、赵向东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税款数额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系主犯,遂依法判处二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萍虽同属主犯,但因能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余4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7年。(张雪王俊华)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