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要求延长销毁化学武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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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6:40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新华社华盛顿9月3日电(记者谭新木潘云召)美国国防部3日宣布,由于化学武器销毁工作遇到困难,美国无法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在2004年4月以前销毁45%化学武器,国防部已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要求将这一期限延长3年。 美国国防部发表的一项声明说,美国致力于全部销毁化学武器,并已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要求销毁了23%的库存化学武器,但是由于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政治与操作问题”,武器销毁工作多次被迫拖延或中止,无法达到在4月份之前销毁45%的要求。美国国防部官员解释说,主要问题是许多团体和个人反对在他们所在地区兴建化学武器销毁工厂,有的还提出了诉讼。 由150多个国家签署、于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签约国应在10年内销毁本国境内或丢弃在别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延长至15年。公约为销毁化学武器的进程规定了详尽的时间表,其中包括到2004年4月份必须销毁45%化学武器。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