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让学童兜售玫瑰花(你谈我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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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7:44 人民网-华南新闻 |
玉琼 新学期开始了,几个本该背着书包欢天喜地上学的孩子,却在烈日下向路人强行兜售玫瑰花。广州的繁华街道,如天河城周围,中华广场附近,甚至白云山山顶,都能看到这些孩子游荡“赚钱”的身影,叫人看了痛心。 这些适龄学童为什么不去上学呢?一个名叫陈阿妹的小女孩告诉笔者,家里没钱供她念书,她也不知道9月1日是新学年开学的日子。小阿妹还告诉笔者,仅天河城一带就有几十个同行,最大的13岁,最小的4岁。他们的境遇让人同情。 其实,“卖花童”现象在全国各大城市都有,不是广州的“专利”。孩子有学不上,直接的原因是没有钱,但客观的原因却是大人们在作怪,表现形式就是一种———大人利用孩子赚钱!有些是父母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为之;但有些却是幕后的操纵者和策划者,他们利用人们同情、善良的心态,用大家的爱心和施舍换“钞票”,把童稚的孩子当作“摇钱树”,自己却躲在一旁不劳而获,剥夺孩子们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利用孩童赚钱的事例很多,许多私营业主为了提高利润,不惜在童工身上榨取价值。十一二岁的孩子干着相当于成人的劳作,他们的身体还没有发育成熟,但他们不这样干,就没有饭吃,就要承受各种惩罚……只因他们是孩子,他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广州也好、深圳也好,都对“卖花童”做过“遣送回乡”的处理,但他们有的又陆陆续续折回来了,可谓屡禁不止。其实我们禁不住的不是孩子,而是那些不安分守己的“家长”。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准招用童工,违背了就触犯了法律,但是现在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来限制“卖花童”的指使者,这是社会的一个盲点,也是“卖花童”的悲哀。只能奉劝那些“长者”,别在孩子身上打主意了,别再利用孩子赚钱了,这个“钱”是黑心钱,这个债是“良心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