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亩以上地块要报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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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8:0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村言实习生丁松通讯员汪乐勤)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南京市将严格控制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开发等经营性用地总量,严禁化大为小,违规操作或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江宁区、原江浦县、原六合县、高淳县、溧水县范围内经营性用地出让整块地面积超过100亩的,在公告出让之前必须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南京市政府审批,南京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公告出让,报批材料为拟出让地块规划红线、规划条件,新增用地的还需提供江苏省政府征地批准文件。而整块地面积在100亩以下的,虽然可以在公告前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但严禁化大为小,违规操作或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此外,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国土管理部门要从土地市场供求的实际出发,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鼓励盘活存量土地。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必须纳入土地市场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