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让罪犯回“家”服刑(热点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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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8:5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赖仁琼 王军 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让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五种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并在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江苏开展试点工作。两个月前,北京市已在三个区县启动了让罪犯回“家”服刑的试点工作——— 在社区服刑让小林“很满足,能照顾母亲。”他在看守所呆过7个多月 小林,41岁,北京市东城区某街道居民,在社区服刑一个多月了。9月1日对于他来说是普通的一天: 早晨8点起床,帮助70多岁瘫痪的母亲洗漱,做早饭。饭后,收听新闻、写日记———这一个多月来他已经养成写日记的习惯。给母亲做简单的按摩,陪她聊天。 看了会儿电视:中午12点北京三套的《法治进行时》。做午饭。睡午觉到下午2点多,扫院子。看到门口胡同的路不平,花了一个多小时用石头垫平了。 接到电话,是居委会杨主任。“你在家干什么呢?”“我母亲睡觉了,我刚搬完砖。”“街道办事处给计生委买了柜子,没人蹬小三轮,你有时间帮我搬柜子吗?”“行。”小林赶到居委会。这件事被记录在小林的社区矫正档案中———“半个小时的社会公益劳动”。每个月,小林要完成至少10小时的劳动,比如,清扫社区卫生死角、清洗健身器材等。 做晚饭。散步,没有走得太远。晚上9点多,睡觉。 如果这一天是星期五,小林要在9点至11点向街道司法所电话报到,汇报这一周来的学习情况、思想体会、遇到的问题、外出情况等。如果这一天是25日,小林要到司法所交书面思想汇报,和司法所同志、监狱警察交流,学习司法所印发的学习材料、《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 如此生活小林感到“很满足,能照顾母亲。”他在看守所呆过7个多月。 去年5月28日下午,小林想用邻居的秤称东西,对方不愿意。两人就争吵起来,接着双方都动起了手。小林用酒瓶把邻居打得毁容,自己的眼角外侧缝了9针。这个案件被裁定为“互殴”,今年7月11日小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法庭宣判以后,他填写了“社区矫正保证书”,保证自己在矫正期内不会有违法乱纪等行为。7月22日,小林开始了在社区服刑的生活,成为北京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矫正对象。 北京关押一名犯人年成本3万元;把所有罪犯都监禁起来容易产生弊端;社区矫正在世界各国被广泛采用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说,“社区矫正”不是新名词。刑罚的执行方式分两种: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社区矫正就是针对非监禁刑犯人执行刑罚。把所有罪犯都监禁起来容易产生两种弊端:一是发生“交叉感染”,“小坏蛋变成大坏蛋”;二是罪犯回归社会后对社会的适应问题,他们出来后难以融入社会。此外,监禁刑刑罚方式的成本也比较高。北京关押一名罪犯年成本是3万元。 国际上,也经历了刑罚制度从肉刑到监禁刑,再到非监禁刑的历程。社区矫正早已在世界各国被广泛采用。根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提供的数字,加拿大79%的犯人在监外执行,法国、意大利、德国、美国等国家非监禁执行也在70%以上,非监禁刑比例较低的韩国和俄罗斯也达到40%以上,而北京的这个数字是2.2%。 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五种服刑人员能获社区矫正 把犯人放在社区安全吗?如何在高墙外建立起完善的刑罚体系?关键是矫正对象要通过法定程序认定。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罪等,可作为社区矫正的重点对象。 目前有五种人适用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裁定假释的罪犯;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类似抢劫、杀人等恶性犯罪的罪犯不在矫正对象范围内。 从7月1日北京市东城、房山、密云三区县试点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到9月1日,共有66人像小林这样回到社区,接受监狱外的刑罚。其中属缓刑的41人、假释的10人、剥夺政治权利的15人。 “没有歧视我,对我很关心……我觉得这段时间自己的变化挺大的。”社区管束、教育、感化、心理治疗等手段纠正着罪犯不良的心理倾向 “社区矫正就是要以人为本,通过社区管束、教育、感化、心理治疗、公益劳动等手段,纠正罪犯不良的心理倾向,让他们不再重新犯罪、不再危害社会。”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副局长杜娟说,社区矫正要充分尊重犯人的隐私、尊严、人权。 派出所民警小刘、从全市统一抽调的狱警张建华、居委会调解主任杨书文、监护人(小林的姐姐)组成了社区矫正小组,专门对小林进行教育辅导,他们根据小林的犯罪类型、年龄、心理特点和生活状况等情况,制定了针对他个人的矫正方案。 小林接受了心理医生的两次心理疏导。这位来自社区精神预防康复中心的医生对小林循循善诱。“我当时太不冷静了”,小林觉得自己现在学会克制了,不抽烟不喝酒。 街道司法所正在帮他做申请“低保”前的手续。以后还要让小林参加街道组织的就业培训。 “我觉得这段时间自己的变化挺大的。大家投入那么多的精力帮我,我自己也不能太不争气。”小林说。 据了解,在没有实施社区矫正之前,对上述五类犯人也是实施“在家服刑”,但执行者只有公安部门一家,管理手段比较单一。而社区矫正由两类人士承担:从监狱抽调的警察、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街道领导、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士;还有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由对象所在地区的学者专家、原单位或现单位的领导、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等组成。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还需不断完善 社区矫正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检察、公安、街道和乡镇司法所、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等诸多部门。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必须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措施。监狱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报请人民法院裁定。“这关系到社区矫正对象的认定、社会的稳定,一定要层层把关。”杜娟说。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坦陈,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相关部门需进一步、深层次地制定本部门参与试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比如:万一这五类罪犯不愿意接受社区矫正,我们该怎么办?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专业人士的缺乏是不少基层社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比如心理医生,现在北京市只有东城区配备了心理矫正队伍,且目前只能做到心理疏导,离真正的心理矫正还有一段距离。再比如狱警,目前全市共抽调了31名。现在每个社区有一名民警,但每个街道还达不到配备一名狱警的要求。东城区最大的街道有26个社区,最小的街道也有9个社区。随着社会矫正对象的增多,狱警的工作量会不断增加。从清河分局柳林监狱抽调的狱警张建华感慨:“这个工作真不好做。”他负责两街道3个人的社区矫正工作。这些人犯罪类型、前科纪录、犯罪特点等完全不同,要制定完全个性化的矫正方案还需要摸索,而且这和监狱里的管理有很多不同之处。 再比如:社会人士,杜娟希望能有一批有专业知识的社会力量志愿加盟。 有人担心,如果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怎么办?这是否会阻碍社区矫正工作的进行?吴玉华表示,社区矫正实行两个月以来没有发生这些问题,但它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检验,需要全社会的逐步认同。尽管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社区矫正是发展的趋势,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只有不断地改进工作来完善它。 他透露,北京市争取到年底,扩大到9个以上的区县实行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