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案公开聆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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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0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记者李京华、牛爱民)北京在全国率先对劳动教养案件举行公开聆询。4日,28岁的拟劳动教养人王某与聘请的律师一起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审理室进行公开聆询。 据北京市公安局介绍,劳动教养案件聆询是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设立的一种新的劳动教养审批制度,是指在劳动教养审批机关主持下,办案部门和拟被劳动教养人,当庭对劳动教养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依据进行陈述和辩论的程序。 涉嫌盗窃、复吸毒品的王某,是这项措施推出后北京市第一个聘请律师并向市公安机关提出聆询申请的拟劳动教养人。公安局审核后,批准了其聆询申请。对劳动教养案件举行公开聆询,并在聆询过程中引入代理人机制,允许律师为拟劳动教养人提供法津服务并进行辩护,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 按照公安部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嫌疑人近亲属和单位可参加旁听聆询。北京市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委员陈国庆说:“拟劳动教养人通过代理人直接向审批机关辩解和提出新的事实证据,这样可以使拟劳动教养人充分体会到程序的公正,从而减少决定劳动教养后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