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求学的权利都应得到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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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11 南方都市报 |
马上评论 曾经轰动一时的台湾“性爱光碟”事件女主角璩美凤,日前在香港理工大学参加了面向港澳台地区的2003年度复旦大学博士硕士生入学考试。据《南方都市报》9月4日报道,今年37岁的璩美凤报考的是产业经济学,形式为自费读书。 在一些网络论坛里,有不少网友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像璩美凤这样的“角色”根本不适合来内地高校读书,甚至认为她读复旦研究生是玷污了复旦的清白,并建议复旦大学拒绝录取她。 在我看来,这些网友的议论过于情绪化了。璩美凤曾经在生活作风上不够检点,但那毕竟是她的私生活。何况,从某种角度上说,璩美凤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尽管我对她后来不停地出书、开演唱会、主持节目,不断自展伤口、作贱自己的做法也有些反感,但这只是我的个人好恶而已,这种个人好恶并不影响我对璩美凤报考研究生的做法持赞赏态度。 首先,璩美凤的名字既然能出现在复旦大学招收港澳台同胞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表中,说明她符合报考条件,报不报考是她的自由,也是她的权利,这种正当求学的权利理应得到我们的尊重。连犯过罪的人都有正当求学的权利,何况璩美凤呢?其次,像璩美凤这样遭受过非常打击的人,既没有消沉下去,也没有再利用自己的丑闻当“卖点”,而是毅然走上了求知求学之路,这里面同样有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这种精神无疑值得肯定。璩美凤的生活作风是否检点,和她报考研究生并没有直接关系,我们不应该将两者混为一谈。 当然,璩美凤能否成为复旦大学的一名研究生,要看她的考试成绩而定。曾经的“性爱光碟”风波和璩美凤的特殊“名声”,既不应该成为她被内地大学录取的阻碍,也不应该成为她被优先录取或者被特招的理由。复旦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周鲁卫博士也表达过同样的意思,这无疑是一种理性的态度。 晏扬(上海 大学教师) 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中国新闻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