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 7成以上年底实现社会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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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17 海南日报 |
本报海口9月4日讯(记者范南虹)记者今天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到今年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面要达到70%以上,2004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并逐步实现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目前,全省22个统筹单位只有海口市、东方市、海南钢铁公司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随着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破产改制企业的增加,一大批企业退休人员失去了原单位的依托,亟需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为他们提供服务。据统计,我省应纳入社会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为22.6万人,占全部企业退休人员的81.72%。由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在我省起步较晚,工作进展缓慢,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只有2.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实现了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率仅为13%。 会议提出了今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到2003年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面要达到70%以上,2004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 会议要求,各市县在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过程中,可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社区建设水平等实际,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形式实施。(一)社区管理服务形式,即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海口、三亚和经济比较发达、社区建设比较规范的市县,应主要采取这种形式。(二)依托企业管理服务形式,即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确定或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可以采取这种形式。(三)社保机构管理服务形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社区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联合管理服务,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直接管理服务。这在社区组织不够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地区适宜采用。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