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外贸企业 促进外贸出口我省建立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19 海南日报 |
本报三亚9月4日电(记者杨春虹)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出口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促进我省外贸出口,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扶持力度,我省专门建立了由政府筹措的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相关企业从即日起就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或利用外贸资金。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是我省为扶持外贸出口设立的政府筹措资金。资金来源分为进出口配额实行招标使用或有偿使用所得收入,省财政用于扶持扩大出口的预算拨款以及其他来源三个方面。 外贸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对我省出口企业进行奖励,重点奖励出口的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本省地产品及开拓国际市场有成效的企业,奖励标准视年度情况分等级确定;对重点出口商品基地项目、机电产品技改项目贷款提供一定优惠;建立贷款担保金,为中小型重点出口生产企业或外贸流通企业出口需流动资金贷款(一年期内)提供担保,提供贷款担保金总额不超过外贸资金专户余额的50%;用于促进外贸发展的重要公共服务性资金支出。 相关外贸企业可持书面申请、项目审批表、有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向省商务厅申请使用或利用外贸资金,由省财政厅与省商务厅共同进行审批。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