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背后监督失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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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0:0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杨吉发在企业里,很多时候凭的都是“武力”来解决问题。 1997年8月,县电力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廖家村变电站女职工曾某,到县纪委和县公安局控告被杨吉发强奸,因未予认定,曾某便直接找杨吵闹,并拎着装有汽油的塑料壶,扬言要烧杨的房子。杨吉发的外甥认为曾某做得“太过分”,拂了他舅舅的“面子”,立意要给她颜色看。同年10月9日,曾某去电力公司,在公司大门口遇到他,他不由分说就对曾一顿拳打脚踢,将曾打伤住院。经法医鉴定,曾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杨吉发曾任桑植县氮肥厂厂长。2001年9月,该厂工人杜宝生由于写了一道讽刺杨吉发的打油诗被毒打一顿,并被迫向杨吉发磕头赔礼。后来,杨吉发等人还不准杜宝生上班达一年之久;职工王治骂了杨吉发一句,就被杨吉发心腹朱科林打得嘴角开裂,缝了两针;职工邹顺付不知什么事得罪了杨吉发,被叫到公司球场,罚在三伏天的太阳下跪了几个小时。王志原系电力集团总公司下属单位氮肥厂职工。1996年上半年,在一次职工会议上,王志骂杨吉发是个“猪脑壳”,加之王有旷工行为,厂里拟给其记过处分,并将情况报告了总公司。杨不太满意,指示要从重处理。有一天,氮肥厂召开厂务会讨论对王的处分问题,王赶到会场大吵大闹,还摔茶杯。杨吉发知道后,立即安排监察科和保卫科人员将王志带到总经理办公室,朱科林对王志讲,到杨老板这里要老实交待问题,否则就要挨打。王顶嘴,朱立即上前推王一掌,被旁人扯开。王志刚走出办公室,便遭朱科林殴打,嘴角被打出血,到医院缝了两针。1997年10月24日,县电力集团总公司同县冶炼厂就劳动赔偿问题在县劳动人事局进行仲裁。杨吉发作为电力集团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参加了仲裁。中途休庭时,参与旁听的县饮料厂职工罗某同电力集团总公司职工龚现华之妻袁某因观点不一发生争执,龚现华、朱科林、龚佑铭闻讯赶来对罗一顿拳脚。劳动人事局的人员立即拨打110,巡警赶到现场,方才制止事态。2000年10月12日上午,桑植县澧源镇仙娥村村民张宏归、张德茂等人到电力集团公司取承建工程款。因双方言语过激,发生冲突,张宏归朝杨吉发脸上打了一拳。龚佑铭、朱科林见状,冲过去对张宏归、张德茂等人一顿拳打脚踢,将二张打伤住院。1999年10月,浙江省青田县王文平一家7人,在承建张龙路过程中,杨吉发指使手下经警将王文平一家5人打成重伤,其中一人颅骨被打破。 终审判决 还是死刑 2001年11月21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对杨吉发、龚佑铭、朱科林、龚现华等人提起公诉,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2002年1月15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吉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龚佑铭、朱科林、龚现华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3年和3年。 杨吉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请了省内有名的律师为其辩护。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高嵩的母亲张凤表示理当如此。但她又惶恐不安,担心杨势力太大,其亲戚朋友到处活动,为他说情,最后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她一次又一次地仰问苍天:我嵩儿的命为何这般贱? 她和她的亲人在县、市、省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来回穿梭。字字带血,声声含泪。她发誓,就是搭上这条老命,也要为那苦命的儿子讨回公道。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多方调查核实,终于作出“维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杨吉发的上诉”的终审判决。 高嵩是屈死的。法律和正义,最终让这个屈死的少年得到了安息! 头戴光环 专横跋扈 杨吉发之所以敢肆无忌惮地制造一起起血案,重要的原因是有他所把持的财力雄厚的电力公司做后盾,“打了人大不了赔偿医药费”。据悉,至少有14人被杨吉发派人打伤而得到电力公司“公款报销医药费”的待遇,这些医药费的总额达3万多元。高嵩命案发生后,杨吉发被刑事拘留,被害人高嵩的3万多元丧葬费也是由电力集团公司凉水口分公司支付的,后经有关部门干涉才勒令杨吉发家属打了借条。杨吉发为何敢如此胆大妄为,作威作福? 杨自从当工作队员至1996年被提拔为县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他曾有过辉煌。自任电力公司经理后,成功进行企业体制改革,经济效益较好,并于1997年,主动为县政府减轻负担,兼并了面临倒闭的县酒厂、氮肥厂、八斗溪电站、铁合金厂,在短期内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他和单位先后多次被桑植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市评为“青年文明号”、“十佳战斗堡垒”、“优秀电网”、“模范职工之家”。 1996年任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后,他在政治上、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改造,在电力公司的权力和经济实力优势光环庇护下,从本质上渐渐演变,骄傲自大,一般领导看不起,一般单位不买账,作风霸道,一切都是他个人说了算,多次殴打公司职工、非法拘禁群众。 杨吉发善于伪装。他任总经理期间,每年将不少礼金礼品和回扣上交公司,同时又制定礼金、回扣上交奖励制度,按上交额的30%奖励给上交人。5年来杨吉发共计上交公司礼金、回扣68500元,领取奖金19350元。 1997年,杨吉发被选为桑植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1999年1月,杨吉发在县十三届二次人代会上被推选为市人大代表。正是在这些光环的照耀下,杨吉发越发变得嚣张、为所欲为。 监督失效 “能人”毁灭 值得指出的是,杨吉发一系列打人事件都发生在他当选两级人大代表前后。为什么杨吉发的恶劣行径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让他蒙混过关呢?为什么人大这一权力监督机构对其自身代表践踏党纪国法的行为失去了监督呢?在桑植县十二届五次人大代表会议上,陈家河、上河溪、沙塔坪代表团11名县人大代表,于1997年3月2日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县电力公司负责人杨吉发指使、乱抓、乱打无辜群众并非法拘禁》的议案。由于工作“疏忽”,议案没有引起重视,致使杨吉发取得了市三届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并合法当选。 对杨吉发背后的保护伞,高嵩的父母坚决要求“彻底清查”。高嵩的母亲张凤直言不讳地说:“假如不是有人一贯纵容杨吉发,我的嵩儿就不会惨死。”据凶手朱科林供述,高嵩命案发生之前,在吉普车上,被龚佑铭邀来的无业游民朱德明曾说自己和高嵩是熟人而不想去,杨吉发竟叫嚣道:“几个副县长在我眼里都不算什么,小小的出租车司机算什么东西?” 假如少年高嵩不付出死的代价,杨吉发必然继续大红大紫,继续胡作非为。一个企业“能人”就这样走向了毁灭,而且用了整个生命作代价。如果我们的监督制约机制能够健全,并很好地落实,如果杨吉发能洁身自好,也许,这一切的一切就不会发生! 文/图 青天剑 章仲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