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盗墓第一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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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0:44 半岛都市报 |
本报9月4日讯(记者 王林)9盗墓贼4年时间16次盗掘古墓,盗窃文物销赃获利100多万元。日前,市中院对这一备受关注的本市第一盗墓大案作出终审判决,案犯最高判刑14年。 从 1998年冬到2002年10月间,平度市旧店镇滕家村的滕永海,东司家村的胡玉森、胡玉仁、胡玉智、崔传军,前潘家村的李丕照,郑家村的郑理明,古岘镇的李泽刚以及潍坊市张子刚等9人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先后13次盗掘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度市古岘镇六曲山古墓群,还3次到诸城、聊城、胶州等地盗窃当地古墓。在康王坟古墓群(位于六曲山古墓群),8次盗掘古墓23座,挖出小狗熊、小鸟、猴子抱树、龟鹤铜炉等20多件珍贵青铜器文物,销赃获利100多万元。 日前,市中院审理认为,这9名盗墓贼均构成盗掘古墓罪,在共同犯罪中,滕永海、胡玉森、崔传军系组织者,是主犯,其余6人是从犯。市中院裁定,滕永海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5万元;胡玉森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崔传军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李丕照等6名从犯分别被判处5至8年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5000元不等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