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岂能逍遥 10年后终伏法(每月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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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5:4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河北曲阳县农民张利权10年前杀人后,因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为“精神病患者”而免于法律制裁。10年后经有关部门重新鉴定,张利权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1993年5月8日,河北省无极县北苏镇史村农民赵文凯与曲阳县西邸村农民张利权做了一笔买卖旧车床生意,张利权顺手将赵家的一套工具带走,结果被发现,张利权只好赔给赵文凯100元钱作为处罚。为此,张利权耿耿于怀,5月9日凌晨,他溜进赵家搜钱时,惊醒了赵,双方发生厮打,张利权将赵文凯打死。 5月9日上午无极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张利权抓获。张利权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血案真相大白。然而,当年8月的一天,赵文凯的妻子智秀君到刑警队催问审判结果时,办案人员告诉她:张利权经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患有精神病,依法应无罪释放。后因张权利所在村委会出具张意外死亡的证明,此案不了了之。 3年前,智秀君意外获悉,“张利权不仅没死,而且还在搞运输”。这一消息使她确信,当年的精神病鉴定和死亡证明有水分。在保定市车管所,智秀君看到了张利权的驾驶证底册,经确认:这个“张利权”籍贯也是曲阳县西邸村,初次领证日期是1995年7月3日。 2001年5月18日,张利权在广西被抓获。2001年6月13日,河北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对张利权作出鉴定结论:案发时无精神病,有完全责任能力。2002年,受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委托,天津市精神鉴定中心再次对张利权进行了鉴定,两次结论相同。 (刘勇峰杨守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