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廷之子判监十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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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9: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据《生活新报》报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系列腐败案件的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战果。昨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首批6起“涉李”案进行了集中宣判,其中,刑罚最重的李嘉廷之子李勃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李嘉廷的情妇则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曾向李嘉廷行贿的原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李忠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一年执行。 被告人李勃,现年30岁。审理查明,李勃伙同其父李嘉廷共收受贿赂达(折合人民币)1550.208万元。法院判决李勃受贿罪成立,判处以有期徒刑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