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昨一审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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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9:3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京华) 知名作家、上海戏剧学院教授余秋雨状告《北京文学》编辑部编辑肖夏林侵犯名誉权一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昨日一审判决驳回余秋雨的诉讼请求。 据法院介绍,原告诉称,被告撰写的《文化中的文化》一文中关于“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的说法,诬陷原告正面评价深圳文化是为了牟取一套豪华别墅。要求被告在《深圳特区报》、《书屋》等报刊杂志公开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人民币。法院审理认为:不能认定被告故意凭空捏造、无中生有;对原告关于被告侵犯其名誉权的主张不予支持;同时,法院对被告轻信传言并付诸于文字的做法提出批评。法院一审判决后,原告代理律师表示将继续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