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收礼人一杯醒脑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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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9:4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昨天,新华社披露了南京一家企业的中秋“送礼”计划,这种异味的“送礼”让人很不舒服。 该企业的“送礼”计划书写道:“中秋将至,××部拟对各家合作银行相关领导进行适当公关。此次公关拟采用赠送购物券方式。购物券面额以人民币100元为准;购物券应可以全场购物,而不仅限于购买食品。”送礼的单位包括南京地区几乎所有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送礼的对象涉及银行行长、分管领导到相关处室的处长、科长、支行的行长,送礼等级则分为每人700元、500元、300元、200元。计划书特地注明:“考虑送礼的时效性,需9月5日前办妥。” 很明显,这种“礼物”并不是送礼人和受礼人之间个人友谊的体现,而完全是受礼人“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收受了企业“节日礼物”的各位领导,下次遇到送礼人提出的非分要求,就不能不设法予以满足。这就意味着他们得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 事实上,如果不收受企业的“礼物”,各级领导们的生活都会“出有车食有鱼”。而收了“礼物”之后,他们自身的生活也不会提高很多。毕竟,钱财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至于说到为子女考虑,“好儿不靠父母养”,做父母的更应该“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而不是让他们在“大树底下好乘凉”。 唐代白居易曾经写过一首诗,形象地描写了老年官员的心理感受:“宴游寝食渐无味,杯酒管弦徒绕身。宾客欢娱僮仆饱,始知官职为他人。”当官忙碌一辈子,结果只是便宜了别有用心的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对于风光之中的官员来说,有空读一读白老先生这位过来人的现身说法应该不无益处——就像酒后喝杯浓茶,可以醒脑提神,少犯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