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企业并购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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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1: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程维)零点公司一项最新针对国内企业的研究表明,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有助于外商投资意向由独资向合资并购转变,加速并购时代的来临。 新政策加大企业并购意愿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在最新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中国目前已经处于一种投资型非通货膨胀性的经济过热状态,从国外直接投资的角度就是国外投资没有能够很好地整合中国国内已有企业资源,而是更多地以外商独资企业的形式设立。 这些拥有技术、资金优势的国外独资企业一方面会对现有中国企业的发展和转型造成困难,另一方面加剧了中国生产能力过剩的问题。2003年1~7月中国共吸收外商直接投资591.71亿美元,其中外商独资企业占直接投资的71.4%,合资合作企业仅为28.5%。 新税收政策是为了促进和规范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其核心表述明确了国外投资者收购中国现有企业股份,其股权达到25%后,可以依照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待遇享受税收优惠。 新税收政策对作为并购行为主体的外资企业和作为被并购对象的国内企业两方面均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双方都表现出了加强未来参与并购的意愿。而且新税收政策对国内企业的影响要大于外资企业。调查显示,新税收政策使得一半的外资企业增加了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进行未来投资的可能性,而国内企业在未来发展中选择国外投资者合作的比例则达到六成以上。 各类型企业受影响不同 新税收政策对不同区域外资企业影响有一定差异,北京表示未受新税收政策影响的外企比例非常高。京沪两地均有一半左右的外资企业在新税收政策出台后表示在未来的投资中会主要和更多选择收购现有国内企业。在余下的一半企业中,北京外资企业认为新税收政策没有影响的比例远远高于上海,而上海的外资企业对新税收政策则更多表现出了一种观望态度,没有明确意向的企业比例明显高于北京。 新税收政策对外资企业中中外合资企业的影响明显大于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会主要和更多地选择收购现有国内企业的比例均高于外商独资企业,而表示新税收政策对未来企业自身投资方式的选择上不会产生影响的比例却低于后者。这种结果与这两类企业目前的现状有相当的关系。 在国内企业方面,新税收政策对国有企业的影响大于民营企业,更多的国有企业认为新税收政策为自己的未来拓宽了出路。这从一定程度上也迎合了目前国家对国有企业调整的策略。 调查方式 该项结果基于零点远景投资委托零点指标数据网于2003年8月针对京沪两市478家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的随机抽样电话访问。 新政策需要有针对性推广 本次研究发现,目前国内仍旧存在着政策传播途径不畅的问题。数据显示,新税收政策在北京、上海这样的经济中心城市中资产规模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中,其到达率仅为63.6%。可想而知,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企业,境外未在华投资企业其认知度显然会更低。 通过对新税收政策有认知和没有认知的企业未来投资发展意愿的比较明显可以发现,无论是三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原来就对新税收政策有认知的企业都比刚刚才了解新税收政策的企业在未来参与并购的意愿要更强烈。这表明,政策传播途径的通畅对政策效用的发挥是会起到决定性作用的。 数据显示,在新税收政策的传播效果方面,内资企业明显优于三资企业。但如果从新税收政策实施对象的角度来看,三资企业明显是居于核心地位的,是并购主体,因此目前在政策传播的针对性方面显然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程维) 链接:新税收政策基本内容 外国投资者按照《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并购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者认购境内企业增资使境内企业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若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超过25%,可以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收。即可享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所制定的各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程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