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商实行阳光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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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07:59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讯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以“公开定费、电脑管理、上门交费”为主要内容的收费制度改革,提升了工商部门行政管理效率和形象,今年7至8月基层收费行为投诉平均下降70%,办照率和缴费率平均提高10%以上。 长期以来,工商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的收取都是工商管理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催缴,虽然简便易行,但也存在着定费不够公平、收费不够规范等弊端。为此,长沙市工商局从5月份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改革。他们通过调查摸底,对辖区内所有工商户建立“经济户口”,再由工商干部、个私协会代表、街道代表以及物价等部门代表组成“多方定费”小组,根据国家规定,通过科学测算,逐户确定每月应缴多少费,并将定费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两费”金额一旦确定,即存入电脑,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每月1日至10日由工商户主动到各辖区工商所按标准交费。工商户如果对定费标准有异议,可向当地工商所或工商分局提出。 新的收费模式还建立了收费标准、定费结果、缴费结果、逾期催费、逾期缴费处罚公示制度,并做到注册登记与实际持照经营户相统一、持照经营户与定费户相统一、定费与缴费相统一、收费额与上缴财政数相统一。由于这种收费方式从定费到缴费都是公开、公平进行,既密切了干群关系,又保证了国家规费收入,还有力地遏制了收费腐败行为,因此被广大工商经营户称为“阳光收费”。(范龙任妍徐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