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历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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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08:5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九月六日电新中国刚刚诞生,就对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十分重视。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八日至十二日,国家在天津市举行了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三十年后,即一九八四年国家体委、国家民委将这次体育运动会定为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参加一九五三年天津民族形式体育及竞赛大会的共有满族、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塔尔族、傣族、朝鲜族、纳西族、汉族等十三个民族的三百九十五名运动员。 体育项目分竞赛、表演和特邀表演三部分。竞赛项目有:举重、拳击、摔角(跤)、短兵和步射;表演项目有:武术(分棒术和器械等)、民间体育(分石担、石锁、弓箭术、弹丸、爬杆、跳板、中幡等二十二项)、骑术(各种马上技巧表演九项)三大类;特邀表演有:马球、蒙古式摔跤、狮舞、杂技等。竞赛项目中有十名举重运动员创造了国家新记录。 这届运动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第一次民族形式的体育盛会,在中国体育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推动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增强民族团结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九八二年九月二日至八日,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来自全国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五十六个民族的八百六十三名运动员和教练员参加,其中少数民族运动员五百九十三人。体育活动分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有:射箭邀请赛和中国式摔跤。表演项目有六十八个,这些传统的民族表演项目,是由各民族的生产生活中产生和发展而来,吸引了八十多万观众前来观看。 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一九八六年八月十日至十七日在乌鲁木齐市隆重举行。本届运动会首次启用了会徽、会旗、会标,这标志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逐步走向正规化。此届民运会设七个竞赛项目和一百一十五个表演项目。竞赛项目除保留上届摔跤、射箭外,增设了赛马、叼羊、射弩、抢花炮、秋千五个项目。表演项目比上届增加了四十七项。由于本届运动会制订了较为科学的比赛规则,使参赛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得到了较好发挥。 历时八天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日至十七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重举行。其中,赛马项目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于一九九一年八月四日至七日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从本届运动会开始,承办单位举办了运动会歌曲征集活动,民族运动会第一次有了自己的会歌。共有三千多人参加本次运动会。台湾少数民族龙舟队和少数民族传统歌舞艺术团,第一次参加了全国民族运动会的比赛和表演。 第四届全国民族运动会设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共九项:龙舟、抢花炮、秋千、射弩、珍珠球、木球、摔跤、赛马和武术,设金牌三十四枚;表演项目一百二十项,设奖一百一十四个。本届运动会不仅在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的数量上超过了历届,而且制订了较为科学、系统的总规程、竞赛项目规程和规则、表演项目评判方法,使本届运动会向着规范化的轨道迈进了一大步。大会还增设了“道德风尚奖”。 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五日至十二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本届运动会历时八天,其规模和设项均超过了历届,共有九千多人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次组团参赛。台湾省少数民族组团参加了龙舟竞赛。大会还邀请了部分港、澳、台同胞前来观摩。运动会设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有十一项,表演项目有一百二十九项。 第六届也就是上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在北京举行,并在拉萨设立分赛场。此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设十三个比赛项目和一百余项表演项目,其中三个比赛项目、部分马上项目和部分表演项目在拉萨分赛场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