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贴野广告劳教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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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10:18 半岛都市报 |
本报9月6日讯(通讯员 梁立波 记者 徐燕华) 本报今天A5版刊发了《野广告糊死站牌“脸”》的报道后,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表示,针对城市野广告难除现象,市公安局法制处日前刚刚制定了相关办法,对不够刑事责任的乱贴者可审批劳动教养,湖北籍男子张某昨天成为本市享受该“待遇”的第一人。 日前,市北警方查获一名携带刷子和油漆在华阳路、辽宁路、热河路等沿街涂写“办证,手机号……”二十余处、并为他人办理假文凭的假证贩子张某。经审查,张某供述自己是湖北人,只是受雇于他人涂写广告,但拒不交代同伙和伪造印章等情况。公安机关审理后认为,张某尽管未直接实施伪造假文凭的行为,但为牟利在伪造假证件者和购买者之间积极充当联络人,其主观上有共同违法犯罪的故意,客观上促成交易的实现,其行为符合共同违法犯罪的构成要件。鉴于主犯未到案,张某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他乱贴广告严重妨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其行为符合《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昨天,市劳教审委会审议决定,对张某劳动教养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