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校收费标准有了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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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10:5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王宏斌实习生丁松)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物价局了解到,南京市物价局对南京市高级技术学校、南京市轻工中等专业学校两校2003年秋季新学期的有关收费作了规定。 据了解,南京市高级技术学校顺应市场需求,分别与部分高校联合开办了高级技工班暨大专班。从2003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开设的高考文化补习班(语文300课时、数学300课时、外语250课时),将按每课时1.60元的标准收取高考补课费。对于高级技工班暨大专班的学费,前三年按普通技工班学费标准收费,第四、五学年按高级技工班学费标准收费并增收大专课程学费1200元/生·年,第六年按成人大专班学费标准收费。另外还规定了实习材料费,数控技术专业每生每学期350元(高级技工班后两年);焊工专业每生每学期350元。学生到社会实习期间将不再收取实习材料费。 据了解,南京市轻工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轻工技术学校)为使学生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等技能,专门配置了全套计算机散件作为上课操作、实习、实验、安装、测试、维护使用。从2003年秋季新学期开始起每生每学年400元收取实习材料费(仅限信息、电子类专业)。其它专业和原在校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