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等四罪 “深能源”原老总被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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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12:1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广州9月6日电昨天下午,深圳市检察院就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劳德容涉嫌经济犯罪一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起诉书的指控,劳德容所涉嫌的罪名共有4项: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经检察机关查证,劳德容的个人全部财产共计人民币3754万元、港币545万元、美元9万元。劳德容对此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深圳市检察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认定劳德容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