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盘问时“丢”了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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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12: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核心提示:因为形迹可疑,奉节青年蔡伟被公安机关留置盘问。事过多日,警察告知蔡伟的家人,蔡伟可能已经跳江自杀。今年8月,法院认定公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判令公安机关赔偿15万元。这是迄今为止,重庆市内最大的一笔行政赔偿金。 重庆9月6日电2000年12月5日,万州区公安局水上分局刑警来到蔡伟的家里,向其妻王敏出示《拘传证》说,蔡伟因为涉嫌吸毒被抓,并说蔡伟可能逃跑了,如果蔡伟回家,要立即报告,否则就是犯窝藏包庇罪。 2000年12月14日,王敏来到万州区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了解情况,该局一位负责人说,蔡伟涉嫌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脱逃,可能已经跳水逃走了。分局拿出了扣押的蔡伟的物品,让王敏领回去。 蔡家多次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打捞,寻找尸体,均未得到许可。蔡家人不明白,蔡伟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成为吸毒嫌疑犯呢?即使涉嫌吸毒,他也犯不着跳水啊? 在此后的努力中,蔡家得知公安机关是这样记述蔡伟的言行的。 22日下午1时30分,蔡伟从奉节港登上“先顺”客轮后,乘警秦兴龙根据乘客举报和自己的观察,怀疑蔡伟可能作案,二人就采取措施把蔡伟带到乘警室询问。 乘警在事后称,当时在蔡伟身上搜出的物品有注射器和一小包白色粉末状物品,蔡伟在询问中承认吸毒。 当天下午一时许,“先顺”号轮船到达宜昌,蔡伟被带到“先荣”号客轮返回万州。24日凌晨3时,轮船行驶到巫山港上游约18公里处,出事了。 根据秦、张二人事后的讲述,当时,他们给毒瘾发作的蔡伟服用了安定,蔡伟不久就睡过去了。后来,秦兴龙上厕所回来时,见张已经睡着,戴着手铐的蔡伟却不见了踪影。 二人立即寻找,秦兴龙找到轮船右舷观景台外侧时,看到一个黑影很像蔡伟,秦兴龙就喊道:蔡伟,不要乱来,有事上来说。蔡伟回答说:你们要送我到戒毒所去。随即跳入长江。 24日,轮船抵达万州,万州区公安局水上分局已经立案,“抓获涉嫌吸毒人员蔡伟,搜出海洛因0.1克”。 随着蔡伟的离奇失踪,一场围绕事实真相的调查和诉讼也拉开了序幕,直到三年之后才有了一个初步的结果———8月11日,万州区法院判决警方赔偿15万元。 蔡伟的四姐蔡小琼对记者说,家里人平时没有发现蔡伟吸毒,即使蔡伟吸毒,警察仅仅从他身上搜出0.1克毒品,其罪不致死,他不可能就此畏罪跳江。 在查阅了公安方面出具的有关笔录材料后,蔡家人的疑惑就更多了。根据法律规定,询问笔录和扣押物品清单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名,然而公安出具的乘警对蔡伟的询问笔录和扣押物品清单都没有蔡伟的签名。 本案代理律师高精忠说,通过律师查证,询问笔录中有多处改动痕迹。在一份笔录中,出现了某天“28时30分”的字样。此事并未结束,面对法院判决,蔡家并不满意,他们提出上诉要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蔡伟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84130元。 蔡家人表示,他们还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当事民警的法律责任。 重庆晨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