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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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6:1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为了加强民主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根据立法法和我省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现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全文公布。欢迎公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组织提出意见。 请将修改意见于9月20日前寄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一处。也可以登录《安徽党政信息网》查阅法规文稿并反馈修改意见。电子邮件信箱:rd666@mail.hf.ah.cn邮编:230022联系电话:0551-36085733608970(传真)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0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