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个体工商户雇员受伤系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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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6:1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今年6月6日,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某家禽摊位老板葛如能因不服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职工工伤认定书》,而将劳保局告上了法庭。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维持被告劳保局作出的《职工工伤认定书》,认定个体工商户雇员受伤系工伤。 2002年2月,葛如能雇佣其表兄弟魏利平从事驾驶员工作。同年6月11日凌晨在江苏省常熟市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2003年2月10日,魏利平的父亲向杭州市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其子进行工伤认定。同年3月,被告劳保局对魏利平作出了《职工工伤认定书》。葛不服,向杭州市劳保局提起行政复议,2003年6月5日,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被告职工工伤认定书》的复议决定。葛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立法精神与原则,并参照浙江省劳动厅有关规定,判决劳保局将魏利平认定为因工伤亡是符合法律的。徐坚朱立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