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业主心碎“新理想华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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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9: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蒋悦飞、李妍)近日,当新理想华庭业主梁先生看到对门的同期房子被法院贴了限期搬走告示之后,晚上就再也睡不着觉了:自己的房子也是付了一期60万元后才发现是已经出售过的二手房,也就是意味着自己根本就不是房子的主人,如果下个告示贴到自家门前,自己所付的60万元就全完了。 毫不知情 买下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 记者最近采访了新理想华庭的10多位业主,了解到类似梁先生的遭遇的有40多户。业主们称,由于开发商新中国船厂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新船房产)和投资商李洁诚和李洁裕的一些问题,使准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下房子,造成如今的局面。 梁先生是2001年10月1日买的房,当时向新船房产付了第一期购房款60万元,然而,原本应在一月内就给的预售合同,梁先生等了三个月还是没有拿到。凑巧的是,一年后梁先生居然在垃圾桶里看到了自己房子的预售合同复印件。当他拿着复印件去房管局查询时,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已抵押给了银行。 开发商手段 以普通收据代替正规发票 据新理想华庭临时业委会的介绍,由于发展商和投资商的资金出现严重漏洞,在新理想华庭已出售给准业主的房子中,有10多套是开发商抵押给建行的,现由于建行起诉,其中有些准业主的房子已被法院查封。另有30多户也被开发商抵押给农行、华夏等银行了,这些准业主连个预售合同都没有。还有70多套房子,其中也有一部分是已经出售给业主的,现在开发商又抵押给农行,农行正委托耀生公司出售。据说开发商在卖完了这批房子之后可能宣告破产,到时,开发商所欠业主的建筑费、公共设施、居民用水等如何有个着落,都是问题。 据透露,由于新船房产和投资方在收取各业主的购房款项时,以一般的收据代替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正规发票,现在200余户中有近90%的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 小区状况 配套措施不完备致房价下跌 一位业主告诉记者,新理想华庭根本无“理想”可言,小区的配套措施一团糟。 首先是供水问题,至今小区的供水还是使用新船房产的工地施工供水,而不是自来水公司的居民供水系统。 新理想华庭曾经承诺有防盗大门、掌形门锁、游泳池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现在这些都成遥遥无期的镜中花、水中月。每个住户曾经为可视门铃交纳过6000元,但至今没有交付使用。由于配套措施的不完备,现在新理想华庭的房价已从原先的1万元/平方米跌至如今的7000~8000元/平方米。据临时业委会的一位业主介绍,开发商至今所欠的各项建筑费、公共设施费、供水系统费、运动场等配套设施,加起来足足有2000万元。 维权艰难 临时业委会无法合法化 新理想华庭众多的业主和准业主们都想成立一个合法的业委会,向开发商和投资方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按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要经由开发商和小区的物业公司的同意,而如今,开发商和业主的矛盾重重,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广州市东华物业管理公司,也是由开发商请来的。该物业公司拒绝参加物业的商讨大会,拒绝公开与开发商和投资商商讨接管小区的条件和承诺,特别是拒绝在业主委员会申请上盖章,使得业委会始终无法合法化。 开发商解释 具体措施仍在协商中 据了解,很多业主不愿承认小区的物业管理,所以一直拖着不缴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公司又是追着要交费。最近物业公司想出个“绝招”,没有交纳的不准出入。 而新船房产的解释则是这个问题实在是太过复杂,每一业主的具体情况又不相同,所以很难给一个统一的答复。不过,新船房产正在与投资方协商,尽量地维护业主的各项权利,具体的措施仍在协商之中。 律师观点 可要求退款和赔偿 广州某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表示,如果想捍卫你的房产权益,就必须从购房合同开始就迈出维权的第一步。 梁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之前,就要向开发商了解清楚,它是否有能力提供合同中包含的合格证书;消费者还应该从多方了解到开发商是否和银行或第三方有债务纠纷。比如可以去市房管局的权属登记部门查询,或要求看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如果这些证的备注栏里有其他权利记载的话,就有可能意味着房子被抵押了。如果买到了抵押房,只要证据确凿,买家可要求退房,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所付房款并赔偿所付房款1倍以下的损失。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6月1日起实施,新《司法解释》对开发商出售抵押房应负的责任和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抵押房可获得的赔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