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后是否还能申请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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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9:25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黄女士和丈夫有一正上学的小孩,还有一个无职业的老人与他们共同生活。去年,她与丈夫都下岗了,在一段时间里,夫妇俩都没找到工作,仅靠领取失业保险金过日子。随着小孩上学花费越来越大,老人身体不好常生病,黄女士一家的生活捉襟见肘。无奈之下,黄女士致信本报问:像她家里这样,领取了失业保险金后,还能不能申请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就黄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走访了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该处的有关人员认为,根据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条例》中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可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因为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规定,城市居民低保的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居民。 柳州日报 刘丽虹 责编:柳州电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