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倍罚款:乱收求职中介费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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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17:30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9月8日电因滥收一名菲律宾籍求职者1000港元的介绍费,违反《雇佣条例》,香港一家名为“繁星国际公司”的职业介绍所及其管理者累计被罚款1.6万元。今天,该案在荃湾裁判法院宣判,裁定被告罪名成立,“繁星国际公司”罚款1万元,该公司的两位经营者也因无牌经营职业介绍所,被判罪名成立,各被罚款3000元。 根据香港的《雇佣条例》及《职业介绍所规例》,职业介绍所向求职者收取的佣金不得超过求职者赚得的首月工资的10%,除了容许的佣金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求职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劳或费用,例如登记费、行政费,否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元。(刘韬)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