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学考试文凭与普高文凭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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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19:26 人民网 |
人民网南京9月8日电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给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按自学考试学历等级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样待遇。 这份通知规定的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范围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在籍学生毕业时或在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学生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学籍所在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高一层次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在籍学生自学考试”。通知强调,按自学考试学历等级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据了解,发出这一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的本科专业已达57个,与专科持平;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人数稳步增长,预计今年考生人数将超过100万人。(新华新法)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