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三大措施杜绝超期羁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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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3:0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肩负全国检查超期羁押重任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陈振东,8月21日结束对阆中市第一看守所工作的检查,陈厅长对该院实现连续2年无超期羁押非常满意。 9月4日,记者采访了阆中市人民检察院罗伟,罗伟说,阆中之所以能给最高人民法院交上这份满意的答卷,是因为阆中市形成了事前有告知、事中有催办、事后有通报的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 事前告知是一种预警措施。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在阆中市两个看守所里树立了“超期羁押就是侵犯人权”的警示牌。为有效地预防超期羁押,检察院要求看守所对新入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方面的教育、刑事诉讼权利教育,告知其诉讼时限,将《刑事案件羁押期限一览表》上墙公示,在押人员可随时对照诉讼阶段,核对自己的羁押期限,使自己消除疑惑。 事中催办可有效防止超期羁押。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办案期限跟踪卡》。据介绍,驻所检察室从犯罪嫌疑人入所之日起,按刑事诉讼时限规定的起止时间、延期、退补以及发现新罪、改变管辖重新计算办案时限等情况一一在目,案件办到哪个环节,监督跟到哪个环节;并且检察院还在驻所检察室墙上制作了《在押人员诉讼流程一览表》,对每一个在押人员押于某一监舍、处于某一办案环节挂牌上墙,跟踪诉讼流程而移动,在每一诉讼环节的办案时限届满7日前,驻所检察室用电话与办案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催促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若未引起重视,在时限届满3日前即发出《办案羁押期限提示卡》,提醒其尽快结案,以避免超期羁押,办案单位收到提示卡后,还应予以回执。 监所检察部门严格执行换押制度,驻所检察室严格监督看守所和办案部门,在《换押证》和《提审证》上注明各个案件在该诉讼环节的羁押期限,凡超过期限必须持有效延期法律手续办理提审。并且根据执行换押制度、羁押期限的规定情况不定期向办案部门通报。此外,公安、法院也把严格遵守办案期限列为督查和教育整顿重点来抓,防止超期羁押“死灰复燃”。 图为“提高标准,争创全国一流,向战斗在监所第一线的检察官们学习致敬。”陈振东在阆中看守所检察工作日志的最末,写下了他对基层监所检察官们的希望。 陈勇罗伟本报记者李传君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