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律师“保住”21条人命 收费、见被告难等成援助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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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3:08 重庆晚报 |
本报讯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450多件援助案件,其中,90%以上是刑事案件。在该中心援助律师努力下,法院改判28起刑事案件,其中21件由死刑改判为死缓。 2003年4月18日,韩某在菜园坝地下商场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海洛因420克,论罪当判处死刑。审理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刘秀竹提出,韩某认罪态度好,无前科等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韩某获判死缓。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黎说:“法律援助本是民心工程,但在援助过程中,却遭遇了不该遇到的困难,收费问题、会见被告难等问题正成为法律援助的瓶颈。”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在履行职责中,处处碰到收费的情况。如到工商局查档案、房管局查询房屋资料、到医院提取病人病历和档案都要求交纳费用,而法律援助经费很有限。援助律师有时要到看守所会见被告,手续也较烦琐,个别法院对一些受援人的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也未按规定减免。 (记者 易守华 实习生 邓炜)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