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消灭毒鼠强 工商开展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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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3:1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以及省、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我市工商部门将从即日起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鼠药市场。 据介绍,“毒鼠强”俗称“一步倒、闻到死、猫不闻、气死猫”,是国家明令禁用的剧毒杀鼠剂。其制造原料比较普遍,制作工艺简单,生产成本低廉,具有发效快、药性猛等特点,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有一定市场需求。但是,由于它毒性大、不能降解,对生态环境也容易造成严重破坏,对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着致命的威胁。据悉,毒鼠强对所有温血动物都有剧毒,其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100倍,砒霜的300倍,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为此,我市计划在年底前彻底解决毒鼠强问题,把毒鼠强消灭。 据介绍,从事农药销售的经营单位、经销门店和个体工商户,农药经营相对集中的农资批发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大集、庙会等鼠药比较集中的场所,是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凡经营禁用剧毒杀鼠剂的单位和业户必须限期整改。为此,工商部门规定,凡从事杀鼠剂生产的,都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并领取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将会同技术监督、农业、公安等部门,取缔非法生产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厂家、生产作坊和“黑窝点”。凡没有农业部门、爱卫会出具杀鼠剂经营单位核准意见的,工商部门将一律不为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同时,工商部门还将对杀鼠剂经营单位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注明“定点经营杀鼠剂”字样。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业户、游摊、商贩的管理,凡在市场内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鼠药等危险化学品的将一律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另外,工商部门还规定,凡未贴杀鼠剂统一标识标签及伪造标识标签的鼠药,将一律进行查处。从现在起,凡生产企业还未加贴防伪标示的,一律先就地封存,交生产厂家加贴标识后,再由合法的经营单位经营。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市工商局决定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根据查处案情的情节轻重、案值大小,对举报鼠药制售窝点的,奖励500-10000元;举报固定经营企业或超范围经营的,奖励50-100元;举报走街串巷兜售鼠药的,奖励30-50元。(刘锟锋) |